江苏、山东、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要认真组织各分技术委员会严格按照《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加强业务管理和指导,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二、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要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广泛调研、深入研究,保证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以及与其他化妆品标准和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并与化妆品标准化总体规划目标和监管需求相一致。
三、各相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9月27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修订类型 | 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 |
1 | 菌落总数(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限值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2 | 二噁烷限值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3 | 4-甲基苄亚基樟脑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4 | 6-氨基间甲酚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5 | 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6 | 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D4)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7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 制定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8 |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 制定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9 | 汞及其化合物(化妆品准用防腐剂中的汞化合物除外)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0 | 吡硫鎓锌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1 | 水杨酸(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2 | 氯咪巴唑(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3 | 甲基异噻唑啉酮(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4 | 聚氨丙基双胍(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5 | 二苯酮-3(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6 | 胡莫柳酯(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7 | 奥克立林(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8 | 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19 | 酸性紫43号(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20 | 甲苯-2,5-二胺(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21 | 甲苯-2,5-二胺硫酸盐(最大允许浓度) | 修订 | 通用技术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
22 |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 修订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3 |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 修订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4 | 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 修订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5 | 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 | 修订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6 | 啮齿动物体内外周血Pig-a基因突变试验方法 | 制定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7 | 体外重建3D模型试验方法 | 制定 | 安全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8 |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29 | 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30 | 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 值)测定方法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31 | 防晒化妆品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 值)测定方法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32 | 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33 | 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 | 修订 | 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 |
34 | 胶原类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35 | 透明质酸类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36 | 卡波姆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37 | 对苯二胺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38 |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39 | 珍珠提取物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40 | 芦荟类提取物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41 | 玫瑰花提取物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42 | 石榴提取物类 | 制定 | 原料和包装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43 | 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 | 制定 | 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44 | 冻干粉 | 制定 | 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45 | 次抛型化妆品 | 制定 | 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46 | 喷雾产品 | 制定 | 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47 | 气雾产品 | 制定 | 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48 | 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甲胺等多种亚硝胺组分的检验方法 | 制定 | 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49 | 化妆品中32种禁用着色剂的检验方法 | 制定 | 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50 | 化妆品中有机溶剂的检验方法(二氯甲烷等15种组分的检验方法、乙醇等37种组分的检验方法) | 修订 | 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51 | 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 | 修订 | 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
52 | 牙膏中多组分防腐剂的检验方法 | 制定 | 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牵头,检验检 测分技术委员会配合 |
53 | 牙膏中抗感染组分的检验方法 | 制定 | 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牵头,检验检 测分技术委员会配合 |
54 | 牙膏中多西拉敏等60种组分的检验方法 | 制定 | 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牵头,检验检 测分技术委员会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