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三项公告(见图1)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和增补,旨在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合规运营提供明确的技术依据与规范指引,现将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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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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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 |
2026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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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BrdU—FCM》等4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 |
2026年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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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的公告 |
2026年第6号 |
图1
问题1:化妆品注册与备案所涉及的检验项目指标限值,在公告中有何具体变化?
答:公告对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和二噁烷限值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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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新限值要求 |
原限值要求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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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 |
≤100 CFU/g或CFU/mL |
≤500 CFU/g或CFU/mL |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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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烷 |
≤10 mg/kg |
≤30 mg/kg |
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化妆品 |
以上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问题2:《技术规范》中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中新增的原料有哪些?
答:公告中新增的禁用原料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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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质名称 |
起始实施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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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甲基苄亚基樟脑 |
2027年1月1日 |
原为准用防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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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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